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证件制作联系方式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元、社会合体证件制作联系方式、平易近办非企业单元、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别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元),该当按照《条例》和本法子的加入工伤安全,为本单元全数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安全费。第用人单元该当正在本单元内的显著公示本单元加入工伤安全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额、工伤变乱和工伤申报等。用人单元该当加强平安出产教育,加强变乱自救互救学问和技术培训,加强职工防止工伤的认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发生工伤时,用人单元该当采纳办法使工伤职工获得及时救治,并社会安全行政部分和工伤安全经办机构。第四条县级以上人平易近社会安全行政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安全工做,其工伤安全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安全事务。第七条统筹地域社会安全行政部分该当按照国度,提出合用行业不同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具体方案,报统筹地域人平易近核准后实施。经办机构该当按照统筹地域人平易近核准的用人单元所属行业不同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元的缴费费率。难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安全费的行业和企业,经统筹地域社会安全行政部分审定,能够按照社会安全行政部分的缴费法子缴纳工伤安全费。第十一条成立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两级工伤安全储蓄金。统筹地域按照昔时工伤安全基金征缴总额的10%提取储蓄金,自留5%,向省上解5%。工伤安全储蓄金用于严沉变乱的工伤安全待遇领取及工伤安全基金入不够出时的领取。省级工伤安全储蓄金用于特大变乱和统筹地域工伤安全基金入不够出时的调剂。工伤安全储蓄金的具体利用法子由省人平易近社会安全行政部分会同财务部分制定,报省人平易近核准后施行。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变乱,或者其他缘由形成的轻伤变乱、变乱,用人单元该当于变乱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书3内;因不成抗力缘由无法正在上述时间内的,该当于妨碍消弭后3内。社会安全行政部分和经办机构该当成立台帐,予以登记。第十用人单元、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该当正在《条例》第十七条刻内向统筹地域社会安全行政部分提出。用人单元因特殊缘由不克不及正在《条例》第十七条刻内提出申请的证件制作联系方式,经统筹地域社会安全行政部分同意,申请刻能够耽误60。(四)正在工做时间和工做场合内,因履行工做职责遭到等不测的,遭到非本人次要义务的交通变乱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变乱的,提交交通办理等部分或者其他相关部分的证明;(六)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做缘由遭到的,提交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变乱下落不明,提出因工认定申请的,提交宣布的文书;(七)正在工做时间、工做岗亭突发疾病,或者正在工做时间、工做岗亭突发疾病经急救无效48小时内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急救和证明;(八)正在抢险救灾等国度好处、公共好处中遭到的,提交平易近政部分或者其他相关部分的证明;(九)因和、因公负伤的改行、复员、,到用人单元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甲士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医疗诊断证明。第十五条社会安全行政部分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该当正在15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该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该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安全行政部分该当就地或者于5内一次性书面奉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数材料。过期未奉告的,收到材料之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提交了全数补正材料的,社会安全行政部分该当于15内按照前款做出并出具能否受理的决定。第十六条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社会安全行政部分不予受理,并该当说由:第十七条社会安全行政部分该当正在《条例》第二十条的时限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起20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元,并抄送经办机构。工伤职工取用人单元因能否存正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法式处置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较正在工伤认按时限内。省人平易近社会安全行政部分该当选择工伤认定典型案例,经省人平易近法制部分审查,报省人平易近核定发布。社会安全行政部分处置不异的工伤认定事务,除根据和客不雅变化外,该当参照曾经发布的典型案例。第十九条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担任工伤职工劳能妨碍程度和糊口自理妨碍程度的品级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域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并供给下列材料: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该当于《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时限内做出劳动能力判定,并将劳动能力判定结论书送达申请人。第二十一条用人单元该当自收到劳动能力判定结论书之起30内,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判定结论书,到统筹地域经办机构为职工打点工伤安全待遇申报手续。第二十二条用人单元曾经加入工伤安全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判定费用从工伤安全基金领取。用人单元未加入工伤安全或者未按时脚额缴纳工伤安全费的,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判定费用由用人单元承担。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正在单元申请进行的劳动能力再次判定或者复查判定,结论高于原判定品级的,判定费用从工伤安全基金领取;结论低于原判定结论或者取原判定结论不异的,判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第二十经统筹地域社会安全行政部分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其医治工伤的医疗费用证件制作联系方式、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帮器具设置装备摆设费用按照从工伤安全基金领取。职工因工做变乱或者患职业病进行医治,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由用人单元垫付;经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垫付费用及当前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定后从工伤安全基金领取。职工住院医治工伤的伙食补帮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安全基金领取证件制作联系方式。基金领取的具体尺度按照省相关施行。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做岗亭,享受《条例》第三十五条的待遇证件制作联系方式。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能够取用人单元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发伤残津贴,由工伤安全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帮金,由用人单元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帮金,终止工伤安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帮金的具体尺度是: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帮金的具体尺度是: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由工伤安全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帮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安全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帮金,由用人单元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帮金,终止工伤安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帮金的具体尺度是: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帮金具体尺度是: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较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帮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帮金。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志愿取用人单元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退休春秋5年以上(含5年)的,该当按照本法子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帮金和伤残就业补帮金;不脚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跨越全额的90%。用人单元该当于确认职工因工后30内,持死者的工亡认定证明和死者亲属材料到经办机构申报打点工伤安全待遇。经办机构该当正在接到申报后15内审定丧葬补帮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帮金。第二十九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糊口护理费尺度,由统筹地域社会安全行政部分会同财务部分按照职工平均工资和糊口费用变化等,取养老安全待遇同步伐整。第三十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变乱或者正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变乱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由用人单元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安全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能够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帮金的50%。职工从头呈现的,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预支的一次性工亡补帮金该当及时退还经办机构。第三十一条用人单元该当每年按向统筹地域经办机构供给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证明。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工伤安全待遇的前提发生变化,用人单元、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该当及时统筹地域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畴前提变化的次月起调整工伤安全待遇。第三十二条用人单元分立、归并、让渡的,承袭单元该当承担原用人单元的工伤安全义务;原用人单元曾经加入工伤安全的,承袭单元该当到本地经办机构打点工伤安全变动登记。用人单元将出产运营权、劳务工程等施工权违法转移或者承包给没有运营天分的单元或者小我的,工伤安全义务由用人单元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遭到工伤变乱的,由原用人单元承担工伤安全义务,但原用人单元取借调单元能够商定弥补法子。第三十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安全统筹备理后,由工伤安全基金按领取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帮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帮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帮金。(二)核查用人单元的工资总额和职工小我工资、春秋、工种等根基,打点工伤安全登记,并担任保留用人单元缴费、职工小我根基、工伤安全待遇的记实;第三十五条发生工伤变乱后,用人单元该当及时将受伤职工送往取经办机构签定办事和谈的医疗机构就医,告急时能够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不变后转往签定办事和谈的医疗机构。第三十六条用人单元未按照本法子第二十一条及时打点工伤安全待遇申报手续的,未打点期间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糊口护理费,由用人单元按照《条例》和本法子的尺度领取。第三十七条用人单元未加入工伤安全或者无故停缴工伤安全费,其职工遭到变乱或者患职业病的,经统筹地域社会安全行政部分认定工伤后,由用人单元根据《条例》和本法子的工伤安全待遇项目和尺度承担职工的工伤安全义务证件制作联系方式。用人单元加入工伤安全后未按脚额缴纳工伤安全费,形成职工工伤安全待遇的,由用人单元补脚差额。第三十八条对处置接触职业病风险功课的职工,用人单元该当依法组织上岗前、正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并为职工成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元不得放置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的职工处置接触职业病风险的功课;不得放置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处置其所禁忌的功课;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的职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取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元违反前两款,职工患职业病的,用人单元领取、迟延领取或者无领取能力的,由工伤安全基金依法先行领取。用人单元该当工伤安全基金先行领取的工伤安全待遇费用;用人单元不的,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元逃偿。第三十九条本法子所称“老工伤人员”,是指国有、集体企业正在工伤安全社会统筹备理以前确认为工伤或者因工患职业病,仍由企业或者从管部分领取工伤待遇的退职工伤人员、退休退养工伤人员、工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不包罗取原企业解除、终止了劳动关系或者终止了工伤待遇关系的工伤人员和曾经享受了一次性工伤安全待遇、抚恤待遇的工伤人员、供养亲属。本法子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做变乱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域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域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较;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域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域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较。第四十条本法子自2014年4月1起施行,2004年4月1省人平易近发布的《湖南省实施〈工伤安全条例〉法子》(湖南省人平易近令第185号)同时废止。